Please ensure Javascript is enabled for purposes of website accessibility BNY Mellon Mobility Innovation Fund - 個人投資者或金融中介人 - HK - BNY Mell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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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Y Mellon 紐約梅隆運輸科技新領域基金

 

以主題驅動的環球股票投資組合,旨在透過主要投資於全球各地專注於交通運輸及相關科技創新的公司 實現長遠資本增長。

 

  • 本基金主要在全球各地投資於專注於交通運輸及相關創新科技的公司之股票證券。
  • 本基金投資組合的價值可能下跌,且概不保證償還本金。
  • 創新流動科技公司的證券之價值可能較容易受到創新流動科技相關行業因素、更高水平的政府監管、發展中科技的風險及競爭 壓力影響。
  • 本基金可投資於小型公司,其相比大型公司很可能存有較高風險及較低流動性。
  • 本基金於新興市場的投資須承受以下風險:(i)社會、政治及經濟不穩定性所致的風險;(ii)欠缺流動性風險;(iii)較高波幅產生的風險; (iv)國家政策限制之風險;(v)法律體制或未完善風險;(vi)貨幣風險╱管制、結算風險及託管風險。
  • 本基金可能投資於衍生工具,其波動性較高,涉及特殊風險,例如因槓桿而導致不合比理的損失的風險、交易對手方╱信貸風險、 流動性風險及估值風險。
  • 投資者不應只依賴本文件作出投資決定。請參閱銷售文件以得悉基金之詳情包括風險因素。

 

 

 

 

 

主要投資風險
目標/績效風險︰概不保證本基金將實現其目標。匯率風險︰本基金投資於國際市場,表示其受匯率變動影響,可能影響本基金
價值。衍生工具風險︰衍生工具對其所衍生價值的資產的價值之變動高度敏感。相關資產的價值之輕微變動能導致衍生工具的價值大幅變動,或增加虧損及收益的規模,導致閣下投資的價值有所波動。使用衍生工具時,本基金的損失或顯著大於其投資於衍生工具的金額。新興市場風險︰新興市場具有額外風險,這是由於其市場慣例發展較欠成熟。市價總值風險︰投資於中小型公司(按市價總值計算)的證券或較投資於大型公司的證券的風險較高或流動性較低(即較難售出)。這表示其股價或有更大波幅。交易對手方風險︰若提供服務(如保管資產)或充當衍生工具或其他合約安排的交易對手方的任何機構無力償債,都可能會使本基金蒙受財務損失。流動創新科技公司風險︰投資於流動創新科技公司的價值或因監管變動而受負面影響,該價值亦取決於消費者及企業對新科技的接受程度。本基金的價值或較其投資於更廣泛的經濟行業更受市場波動影響。股份類別對沖風險︰對沖策略乃用於減低股份類別貨幣與基準貨幣之間的匯率變動之影響。受利率差異等因素影響,該策略或無法完全實現上述效果。股份類別貨幣風險︰股份類別或以本基金的基準貨幣以外的貨幣計值。股份類別貨幣與基準貨幣之間的匯率變動可能影響閣下投資的價值。
 

本文件不擬作為投資建議。本資料僅零售投資者使用,不擬作為投資建議。投資涉及風險。過往表現並非未來表現的指引。應閱讀基金的銷售文件及產品資料概要,以了解包括風險因素在內的更多詳情,特別是(如相關)與新興市場投資或使用金融衍生工具作投資用途有關的風險因素。所呈列的過往表現資料並非未來表現的指標。投資回報或受匯率波動影響。投資價值可升可跌。本文件並未受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審查。閣下不應僅依賴本文件而作出投資決定。閣下如對本文件的任何內容有任何疑問,應徵詢獨立的專業意見。倘在任何司法管轄區或在任何情況下作出該等邀約或游說屬違法或未經批准,則本文件不得用作邀約或游說用途。除非獲刊發行人的適當授權,否則不應發佈或分發本資料。概不就本資訊的完整性作任何保證,並且不就該等資訊的遺漏承擔任何責任。本基金為紐約梅隆環球基金公司(BNY MGF)的成分基金,前者是開放型可變資本投資公司,各子基金之間獨立負債。根據愛爾蘭法例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並獲愛爾蘭中央銀行批准為可轉讓證券集體投資計劃 (UCITS) 基金。本基金可能並未在部分市場註冊銷售。
 

如需了解更多資訊,請參閱www.bnymellonim.com。

在香港,本文件的刊發人為紐約梅隆投資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紐約梅隆投資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已於證券及期貨務監察委員會註冊(中央編號:AQI762)。本文件並未受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審查。本文件的資料可予更改而不會另行通知。在適用的法律、規則、守則和指引許可之範圍內,紐約梅隆投資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對任何因使用或依賴本文件所載資料而引致的直接或間接損失概不負責。所提供的資料並未考慮任何個別人士之投資目標、財務狀況或需要。在適用的法律、規則、守則和指引許可之範圍內,紐約梅隆投資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及其聯營公司對任何基於所提供資料於其後作出的投資建議概不負責。紐約梅隆投資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及所提及的任何其他紐約梅隆實體最終由紐約銀行梅隆公司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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